7月22日,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,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
 

涉案企业,为江西骆驼橡胶有限公司。

据了解,3月7日,执法人员对该公司,进行现场检查。

检查时,骆驼橡胶正在生产,炼胶车间内积尘严重;

捏炼工序和开炼工序,未安装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。

 

其织布车间已投入生产,但织布工序未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,进行变更填报。

这种行为,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。

抚州市生态环境局,依法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的处罚。

资料显示,骆驼橡胶成立于2009年2月,法定代表人为吴元暖。

该公司经营范围,包括橡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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