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2日,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,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涉案企业,为江西骆驼橡胶有限公司。
据了解,3月7日,执法人员对该公司,进行现场检查。
检查时,骆驼橡胶正在生产,炼胶车间内积尘严重;
捏炼工序和开炼工序,未安装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。
其织布车间已投入生产,但织布工序未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,进行变更填报。
这种行为,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。
抚州市生态环境局,依法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的处罚。
资料显示,骆驼橡胶成立于2009年2月,法定代表人为吴元暖。
该公司经营范围,包括橡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等。